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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拱墅区对一汽修企业免除罚金10万元 |
积极转变执法理念 |
加入时间:2025-10-10 来源: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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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要面临重罚,没想到是手把手地指导,这让我们感到更有信心和动力做好环保。”看着到手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负责人鲍国荣感慨道。
几个月前,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执法人员检查辖区内某汽修企业时发现,企业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的危险废物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调查,企业危险废物均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未产生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该公司于检查当日采购标签并于次日完成整改。执法人员核查后认定符合“首违不罚”条件,依法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免除罚金10万元。
近年来,拱墅分局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模式,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守法自律的内生动力。
规范涉企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拱墅分局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原则,积极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行政检查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差异化监管机制,积极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6家企业进行公示和动态管理,对守法的正面清单企业开启“免打扰”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检查对象抽取过程中,根据企业信用评价,依法依规采取了抽查比例差异化措施。截至今年9月,拱墅分局创建5个单部门、11个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检查企业147家,开展跨部门检查61家次,跨领域检查32家次,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率按户次和按任务数均超过了60%。
深化数字赋能,开展“非现场核查”。今年7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杭州市环保码与监管平台”开发“非现场核查”功能,依据现有相关生态环境系统平台数据,结合设定的算法和模型,对企业历史检查情况、处罚情况、环评情况、在线监测数据等31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并生成非现场核查“一户一报告”,既做到无事不扰,又能无处不在,提高执法效能。拱墅分局利用“非现场核查”功能对35家企业进行了非现场检查,有效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了现场检查的针对性。
拱墅分局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服务效能。坚持严查慎罚,对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处罚。2024年以来,拱墅分局立案查处20起,其中对4家企业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对4家企业实施从轻处罚,累计减免罚款87余万。同时,为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做到服务不掉线、指导全方面,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主动整改,通过“服务式”执法助推“柔性”执法。今年,拱墅分局针对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业、汽修企业、机动车检测机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等企业分别开展业务指导和普法培训,通过培训指导企业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断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拱墅分局将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奋力践行生态环保铁军的使命担当,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周兆木 张晓丽 厉梦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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