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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浙江丽水这么做 |
| 加入时间:2025-12-3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王文军 吴亭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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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启动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全国多地构建了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近期,受财政紧张影响,浙江省丽水市部分地区停拨垃圾分类督导员经费、撤销一线指导岗位,致使“垃圾一桶丢”现象回潮,造成治理成效下滑、设施浪费等不利影响。笔者认为,需梳理总结全国各地经验并加以借鉴,抓紧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各地垃圾分类实施经验
通过对多地垃圾分类工作进展进行现场调研或资料梳理,可以总结形成以下几方面经验。
在制度先行方面,浙江省温州市、嘉兴市海宁市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及重点领域分类标准,明确垃圾分类要求、责任分工与考核细则,将垃圾分类纳入常态化治理框架;把小区垃圾分类责任移交物业等执行主体,分类处理率、设施维护质量等指标与奖惩直接挂钩,以制度约束推动责任落实。
在设施建设方面,针对不同场景需求,各地探索精准方案。比如海宁市、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为老旧小区设置“移动箱房”,为高层小区设置“单元驿站”,在农村地区完善“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体系。
在智慧赋能方面,数字化、智能化是提质增效关键。北京市石景山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以ai技术构建智慧桶站,实时监测满冒、遗撒情况,运用gps轨迹追踪实现全流程可视化监管;推广“碳普惠”平台与积分兑换机制,将居民分类行为转化为可量化的权益。
在资金保障方面,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等地形成“财政兜底+市场补充”双轨制,一方面争取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专项债等财政支持,另一方面引入“政府监管+企业执行”“居民适度缴费”等市场化机制。
在多元协同方面,各地探索形成多方联动机制。广东省汕尾市、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等地推行“物业主力+志愿者补充”模式,明确物业责任,通过党建引领与激励奖励推动居民分类;构建“村民+承包人+监督小组”三方监督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考核体系。
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建议
借鉴各地成功经验,建议丽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构建多元经费保障体系。一是强化财政兜底。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经费全额纳入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按“每300户配备1名督导员”核定人员经费,优先保障核心小区及省级示范片区督导力量。二是创新市场补充渠道。试点“差别化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对分类达标户减免10%—20%;引入社会资本,通过智能设施广告投放、再生资源回收收益分成等补贴督导经费;在城乡接合部实行“居民适度付费+政府精准补贴”。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推行“物业主力+志愿补充”模式,将物业督导履职与“以奖代补”经费挂钩;扩大志愿者队伍,通过积分兑换降低人力成本。
健全全链条责任机制。一是构建四级联动统筹体系。完善市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月调度会+日常巡查+季度通报”制度;明确环卫中心、街道、社区、物业四级责任清单,形成联动机制;建立街道工作经费与清运量、分类准确率动态挂钩机制。二是筑牢全流程管控防线。建立“桶站溢满1小时响应、3小时处置”制度,配备专用车辆并安装监控,杜绝混收混运。
打造数字赋能体系。一是构建智慧监管网络。在省级高标准小区试点“ai+人工”协同督导模式,非高峰时段ai抓拍预警,高峰时段保留人工督导;搭建市区统一智慧管理平台,整合数据实现跨部门共享与可视化监管。二是升级全民参与激励模式。设置差异化积分规则,积分可兑换日用品、抵扣垃圾处理费,同时不断拓展积分应用场景。(作者单位:浙江省丽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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