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农村改革如何深化 |
| 加入时间:2026-01-11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全媒体评论员 |
| |
|
改革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法宝。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增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这一重要部署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农村改革划定了路径、明确了方向。我们必须锚定目标、精准施策,在守牢政策法律底线红线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乡村发展的无限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确立,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地,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不断释放农村发展潜能,让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活力持续迸发、农民获得感不断增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入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仍面临着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农业质量效益偏低、农民持续增收后劲不足等诸多挑战。从土地制度来看,第二轮土地承包将陆续到期,稳定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稳定农业生产预期、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从资源利用来看,农村大量土地、集体资产资源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盘活沉睡资源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从资金投入来看,乡村振兴需要巨大资金支持,创新投融资机制是撬动社会资本、破解资金制约的关键抓手。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强烈,期盼通过改革分享更多发展红利。唯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才能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要以稳妥推进土地二轮延包为基础,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是给亿万农民吃下“定心丸”。前一阶段,7个省份已开展二轮延包整省试点,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2026年整省试点将在更大范围铺开。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牢牢把握“大稳定、小调整”的核心原则,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坚决杜绝借延包之机打乱重分承包地、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等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业经营主体预期,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筑牢土地根基。
要以规范盘活农村各类资源为抓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各类资源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盘活利用的关键在于“规范有序”,核心是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权益。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方面,要立足我国“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合理把握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坚决纠治以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防止人为“垒大户”;要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聚焦宅基地规范管理,一方面要依法盘活用好闲置房屋,鼓励农民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合理盘活利用;另一方面要坚决遏制农村非法占地建房行为,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经济下硬性指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
要以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为引擎,构建多元投入格局。资金是乡村振兴的“血液”,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是破解资金瓶颈的关键。要提升财政资金支农效益,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地方抓粮积极性。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将农业设施、畜禽活体等纳入抵质押范围,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同时,要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切实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深化农村改革,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唯有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才能不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
|
|
|
|
|
|
|